2023年6月30日,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仙土资告字〔2023〕16号公告,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涉宅地块(全部回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起始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地块起始价9398万元,起始楼面价约563元/㎡(未考虑配建等因素)。
地块挂牌信息
地块全部回购用于拆迁安置,地上可计容建筑面积总数约167071.2平方米,回购价格为4500元/平方米;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含人防车位)约1365个,回购价格为8万元/个(含人防车位) ;其他构筑物、配建的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不作为结算标的。四种户型60㎡、90㎡、120㎡、150㎡最后竣工实测面积上下浮动不超3%,少于3%面积部分按回购价格双倍扣回回购款,超出3%的面积部分不作为结算标的。
地块位置
【周边近期成交地块】
2023年7月13日,仙居县南五路以北溪滨南路以东G2023907商住地块(全部回购)成功出让!经过50轮竞价,竞得者浙江豪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块成交价15441万元,成交楼面价1142元/平(未考虑配建回购等因素),溢价率80.36%!》》溢价80.36%!豪成15441万摘仙居实验中学旁92亩商住地
【地块位置】
地块位置: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在安洲街道下垟陈村、全塘村;近邻西城豪庭、西景华苑;近邻仙居外语学校初中部(新校区)、西城豪庭、西景华苑、阳光爱琴海等,周边有仙居职教中心、仙居县公安局、黄坦树未来社区、仙居吾悦广场等;周边有仙居实验中学、城峰中学、宏大中学、安洲中学、仙居实验小学、阳光首府、仙居县政府、仙居新车站、仙居市民体育公园、仙居第六小学等,附近阳光·理想之城、城投·春熙云和、阳光·理想之城、香格里拉花园、瑞都中央花园等楼盘云集。
地块实景
地块范围:东至用地界线,南至环城南路(规划宽度52米),西至规划路(规划宽度20米),北至城北西路(规划宽度16米) (详见用地范围图)。
【地块信息】
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77082㎡,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9613㎡;代征用地面积7469㎡。
出让面积:69613平方米(104.419亩);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幼儿园用地(A34)、商业用地(B1)。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教育用地;规划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容积率≥2.2且≤2.4,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167071.2平方米(包括物业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其中商业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5000平方米;
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70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18米。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1、使用功能:停车和辅助配套用房;2、地下空间使用层数≥1层。
围墙应设通透式或绿篱式。
道路交通要求:车行出入口设置于地块西侧、北侧,适当加大后退留足行车视距。
公共设施配置要求:地块内需配建幼儿园一所,位于地块东北侧用地面积不小于6100平方米,详见出让附件设计方案。
地块实景
城市环境景观和建筑风貌控制要求:
1、以现代建筑为主,力求简洁、新颖、有创意的建筑造型,注重道路沿线的景观设计,形成有序的建筑群,并力求与周围环境协调。
2、商业要注重人性化尺度,形成连续的商业界面和良好的商业氛围。
3、外墙材质、色彩:建筑外墙主要材质采用铝板、石材、幕墙或一体化板材等,居住建筑应采用公建化立面,外墙不应大面积采用深色材质。
本地块为带方案出让,对出让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的,须经回购主体书面同意确认后方可实施。
本出让宗地由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 ;
投资强度要求等土地使用标准:须遵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及国家和浙江省建设用地使用的有关要求。
动工及竣工时间:《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内的工程进度要求为“土地受让之日起65天内开工建设(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36个月内完工并交付使用(以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65天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
其他规划条件和土地利用要求:其他规划条件和土地利用要求详见本出让须知、《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样本等出让文件 。
人防工程移交要求:出让地块按规定结建人防工程的,在竣工验收备案后,需要按《台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22〕51号)等文件的要求无偿移交给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
【《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部分摘录)】
甲方: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土地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二、回购目的及内容
因拆迁安置等需要,为减轻政府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压力,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出让地块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全部由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回购;出让地块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全部由土地受让方(有资质房产开发公司)向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销售对象进行定向销售。
代建代征绿地,代征道路由土地受让方无偿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
三、工程建设管理
……
(二)建筑品质要求
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后实施。项目室内要求为毛坯房,不包括二次装修。
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土地受让方必须遵守政府房地产开发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且根据我县实际,符合以下标准:
一、设计经济指标
建设成本:其中绿化景观(面积按: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要求不低于500元/平方米(不含地下管线、小区围墙);住宅外墙主要采用保温装饰一体板(按保温装饰一体板面积采用材料不低于200元/平方米);入戶大堂精裝修(按装修面积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标准层公共区域(按装修面积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架空层主题空间精装修(按装修面积不低于800元/平方米),电梯要求为国内一线品牌。
二、户型要求
(一)四种户型按60㎡、90㎡、120㎡、150㎡施工图深化设计后面积上下浮动不超3%。
(二)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0米。架空层层高不低于3.9米。
(三)车位配置不低于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求。
……
七、工程结算
(一)安置房回购费用计算方法:地上可计容建筑面积总数约167071.2平方米(回购结算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的通知》( 浙自然资发[2019] 34号)执行,回购价格为4500元/平方米;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含人防车位)约1365个(以规划部门验收核定为准),回购价格为8万元/个(含人防车位) ;其他构筑物、配建的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不作为结算标的。四种户型60㎡、90㎡、120㎡、150㎡最后竣工实测面积上下浮动不超3%,少于3%面积部分按回购价格双倍扣回回购款,超出3%的面积部分不作为结算标的。
(二)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工期为36个月(土地使用权受让之日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甲方按照项目整个地下工程施工至±0.000后30天内支付购房款的30%;房屋全部建至3层以上后30天内支付购房款的15%; 房屋全部结顶并经中间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购房款的15%;小区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90天内支付购房款的30%; 小区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12个月内,以乙方提供的房屋竣工验收实测面积为依据,扣除总费用1%作为质保金(不考虑缴留在职能部门的质保金)及创建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标准化工地保证金200万元后的剩余购房款。扣除的质保金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均分三年返还;扣除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标准化工地保证金200万元在发文后30天内返还。
八、回购保障
(一)本项目回购款由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二)该地块前期做地成本在土地出让金全额收取后,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结算返还;
(三)该地块的安置房结算收入优先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及回购款,不足部分在本地块安置后余房出让收益中弥补;
(四)项目经审计结算后以.上收入如无法覆盖投资,县政府将予以注资方式予以弥补。
附:地块出让公告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3〕16号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具体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和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出让文件。
2、本次出让,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付出让土地和出让宗地外需要受让人代建的道路、绿化用地,交付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土地交付时,受让人须与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申请土地登记时须带此《交地确认书》。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本宗地出让公告发布时之状态。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力(通讯等)设施、堆放物、停放物、树木、作物青苗清除,突出地表的沟、坎、田埂等摊平。地上物清除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村组关系处理、四邻关系处理、宗地外基础设施(需受让人代建的代征道路与绿化除外)建设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负责。
3、受让人要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5天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4、本次出让带“建筑设计方案”、“宗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回购方案”、“代建宗地外代征道路、绿化方案”,限价回购条款、建设和销售等各方面详细要求请详见《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受让人在本地块内的投资开发建设,须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竞买申请人应对须遵循执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等文件的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避免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签订后发生争议或出现违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内容有疑问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详询本局;对《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条款内容有疑问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详询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除仙居县内具备本宗地土地开发资质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竞得土地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仙居县投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开发资质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达到51%。须成立新公司开发本宗地的申请人应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竞买申请”内承诺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符合出让公告的要求,并与“竞买申请”内的承诺一致。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还有土地出让金拖欠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清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数字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浏览或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0日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8时至2023年7月24日16时
3、拍卖起始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竞得人须提交与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仙居县环城南路北侧宇杰总部西侧地块项目建设协议书》。竞得人不能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到税务部门缴纳 50 %的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缴清出让成交价款。出让价款构成:土地出让净收益、补偿安置费用、报批税费、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费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由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地块具体情况请详询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如出让地块及施工所涉周边土地的地下有构筑物、埋藏物、地下管线设施、污染土壤等,均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联系解决。
(五)本次出让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竞得人须另行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六)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或作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本次出让未能成交,我局将视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七)本次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九)竞买申请人须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应认真、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规划条件等出让文件,充分了解地块现状情况、地块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及地块的供地条件,完全理解出让文件内容和网上拍卖操作程序,避免出让成交后不愿或拖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建设协议)等情况的发生。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认定对出让地块现状及供地条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7716505、0576-87771500;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咨询联系电话:13958516500(联系人:应坚勇)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联系电话:18627599793、18932430170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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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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